广西新增10例,河池出现一名2岁的新型肺炎感染者!
2020年1月24日0~24时,广西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10例。
目前,全区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3例。其中柳州市3例、桂林市6例、梧州市1例、北海市6例、百色市1例、河池市3例、玉林市1例、防城港市2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16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 河池市出现一名2岁的新型肺炎感染者
1月25日凌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布通报,桂林市新增4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卢某,女,71岁,武汉市民,19日到达桂林市,21日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22日到924医院隔离治疗,24日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患者刘某,女,51岁,恭城县人,在武汉市务工,1月17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22日到达恭城县,23日到恭城县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24日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患者冷某,女,34岁,武汉市人,1月18日到全州,1月19日出现发热症状,23日收入全州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4日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患者董某(冷某女儿),女,10岁,武汉市人,1月18日到全州,1月23日出现发热症状并收入全州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4日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4例患者病情稳定,密切接触者25人正接受医学隔离观察。
1月25日凌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布通报,玉林市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诊。▼
患者商某,男,61岁,武汉市居民,1月15日与妻子从武汉到玉林探亲。1月21日出现发热等症状,22日21时48分自行至玉林市定点医院就诊,24日经实验室复核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现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已进行自我隔离。
1月25日凌晨1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布通报,河池市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邹某,女,49岁,金城江区人,发病前在武汉居住20年。2020年1月15日从武汉乘坐火车返回金城江,1月21日出现轻微咳嗽,1月22日患者出现咳嗽、咳痰、咽痛、肌肉酸痛、胸闷,于下午3时许到河池市人民医院就诊,予以住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钟某,女,2岁,武汉市人,常住武汉,2020年1月21日从武汉飞往南宁后乘坐汽车到金城江,1月22日下午4时出现发热,打喷嚏。于23日凌晨1时到河池市人民医院就诊,予以住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目前,河池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3例。
1月25日凌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布通报,防城港市确诊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患者朱某某,男,29岁,武汉人,2020年1月23日到防城港旅游。患者自感不适,自行到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检查后收治入院。24日,经市疾控中心、自治区疾控中心对患者标本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及复核,结果阳性,已确诊。
患者李某某,男,62岁,辽宁人,居住防城港。2020年1月8日-14日曾赴泰国旅游,15日发病,1月23日因咳嗽、乏力、全身酸痛等症状到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并收治入院。24日,经市疾控中心、自治区疾控中心对患者标本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及复核,结果阳性,已确诊。
目前,2名患者均在防城港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目前未发现发热等相关症状。
● 国家卫健委:24日新增确诊病例444例
1月24日0~24时,29个省(区、市)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44例,新增死亡患者16例。新增治愈出院3例。19个省(区、市)报告新增疑似病例1118例。
截至1月24日24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29个省(区、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287例,其中重症237例,死亡41例(湖北省39例、河北省1例、黑龙江1例)。已治愈出院38例。
20个省(区、市)累计报告疑似病例1965例。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5197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230人,尚有13967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另外,国(境)外通报确诊病例:中国香港5例,中国澳门2例,中国台湾3例;泰国4例(2例已治愈),日本2例(1例已治愈),韩国2例,美国2例,越南2例,新加坡3例,尼泊尔1例,法国2例。
● 广西正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
1月24日晚,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通告,2020年1月24日23时起正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此前报道】
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这意味着什么?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其中,Ⅰ级响应属于最高级别的响应: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级政府应采取哪些应急响应措施?
1.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3.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经省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区、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边界的,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决定。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故,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4.疫情控制措施:当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5.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6.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组织交通、铁路、民航、出入境检验检疫等单位在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境、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留验和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
7.信息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
8.开展群防群治: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9.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单位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面对一级响应,我们该做什么?
专家表示,面对一级响应,做好防护很重要。
◆正确戴口罩
日常自我防护、降低呼吸道感染风险,佩戴医用外科口罩、N95型口罩都可以。如果出没在车站、机场等地,口罩最好2~4小时更换一次。
◆注重手部卫生
尽量不接触公共场所的门把手、扶手、电梯按钮,外出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认真洗手,处理完海鲜活鱼等食材后也要及时给手消毒。
◆减少外出
尽量减少外出的机会,尤其是不去人流密集处。春节期间,改改拜年形式,尽量电子拜年、云送祝福。
◆不接触、食用野生动物
少接触流浪猫狗、不接触野生动物,也不要购买食用野生动物。
◆家庭用餐备好公筷
家庭用餐时,先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建议不聚餐、减少聚集活动。
健康是福,平安过年
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来源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人民日报、网络综合整理
值班编委丨刘飞锋
值班主任丨罗 锐
值班编辑丨谭双梅
值班校对丨麦雪莉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早报君推送